研究生帮KTV女子补课(2023己更新)

说一个真实的案例,一名在校的研

究生啊,被哥们拉到KTV唱歌,遇到了一名风尘女子。这女子一

听这哥们是名校的研究生,顿生仰慕之情。她说,我小时候就有读书的志向,奈何家里太穷,没读成书,但是现在晚上工作,我白天报了一个学习班,我要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。你的专业和我差不多,你可以帮我补习功课吗?我可以给你提供各种服务,什么都可以。这个研究生一听就同意了。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一年,没想到这个事儿被其他的风尘女子给告发了。请问本案中这个行为算不算卖淫嫖娼呢?银肯定是有了,关键是看有没有卖,卖是针对不特定的人卖的,支付方式可以是金钱,也可以是实物,但在本案的补习中,它是一种劳务,是一种行为。一个劳务,一个服务,是不能直接等同于有价值的财物的,更不能等同于金钱。因此两个人的行为不算卖淫嫖娼。如果这个不太好理解啊,再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,比如说啊,某些女演员为了获取某个角色,跟导演不可描述。术后换取到这个角色,你总不能说人家卖淫嫖娼吧?人家虽然出卖的是肉体,但换回来的不是金钱,而是角色,也没有办法等同于金钱或者财物本身。对于此案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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